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业保险是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需要有效地转变农民“一次重灾.立即致贫”的现状,平稳农民基本生活水平.也需要使农业发展挣脱“一年灾情.三年无以沦落”的局面,平稳农业再行生产能力:同时.农业保险也是WTO规则中的“绿箱”政策之一.并已沦为WTO成员反对本国农业的基本手段和方式之一。正如在现代保险制度体系中.代笔论文一般可总结为商业性金融保险与政策性金融保险两大互相平面、平行、三大和补足的金融保险中介那样.在农业保险领域也应当还包括农业商业性保险与农业政策性保险两类性质有所不同的基本险别鉴于农业保险所特有的、特别是在是在制度初创时期的高支付、低收益的运作情况.商业性保险一般不愿或无力保险公司,所以,农业保险主要是由政府或政府专门机构分担、主责和先期插手,一般是指农业政策性保险或政策性农业保险,而且主要是指狭义的、具备高风险与低赔付率共存特性的经济政策性农业保险(与社会政策性农业保险比较不应).即针对农业(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的两业保险。
这种狭义的农业保险应当沦为农业保险的主体和政府反对的重点险种,也是农业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协调发展的主要内容。根据对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现代科学研究.笔者指出,在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缺位及其专门经营机构缺陷的情况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当义不容辞地首度分担农业保险这项政策性业务.尽早创建起主要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原保险、农业发展银行经营农业再保险的多元化的农业保险分工与合作经营机制。
一、政府插手与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功能起到的现代科学分析 在我国广大农村.只有同时不存在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农业商业性保险.农业保险制度才是完备和协商的。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在国内外的实践中.都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全然依赖商业性保险去保险公司和经营农业保险几乎权宜之计一方面由于农业保险的外部性、高风险、低成本、低价格和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有效地市场需求较低,足以反对一个商业化的农业保险市场:另一方面,农业保险的高支付、低收益甚至胜收益、以及农业保险中长期不存在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性,无法保持商业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供给。在这种条件下,这部分保险资本必定投向其他能赢利的险别或险种,或向其他产业部门移往,这就彻底诱导了农业保险的有效地供给。
我们可以运用供需曲线分析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民强迫投保而没政府补贴的情况下.严苛按市场规则经营农业保险经常出现大大衰退是必定的如图所示,在强迫投保的条件下,农民对农业保险的出售不仅受到缴纳能力的约束.而且不受农业本身和农业保险预期收益的约束,加之农民一般不是风险规避者这一特点,因此农民对农业保险的市场需求较低,市场需求曲线是D。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其经营农业保险的成本和平均利润,所确认的供给曲线是S.在这种条件下两条曲线不有可能共线。
当政府不愿为农民获取一定的保险费补贴.使得农民实际缴纳的保险费减少,市场需求曲线将向右上方移动到D’.此时市场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可能会共线于E点.成交价数量为QE。政府如果给保险公司补贴经营管理费、免除涉及税负.供给曲线将向右下方平行移动到S’.此时市场需求供给曲线可能会共线于A点,成交价数量为QA 因此.农业保险如果没政府的插手和反对而回头商业化的道路无法顺利.这是全世界农业保险界经过多年实践中广泛接纳的理论.也是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争相解散农业保险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国于1982年开始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相继开设农业保险业务.但随着政府支持性措施弱化,尤其是保险公司开始向商业性保险公司改变后,农业保险业务逐步衰退.而且由于风险大、经营成本高、投保率低和赔付率低,造成经营者持续性收不抵支.农业保险长年亏损.各家保险公司陆续中止了农业保险的经营多达.2004年农险保险费收益仅有3.96亿元.与历史最高峰比起.衰退了一半1982~2002年期间,农业保险的平均值赔付率高达88%.远高于农业保险经营盈亏平衡点79%的赔付率.1985年至2004年间,只有两年微利.18年亏损。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仍正处于低水平的发展初级阶段.展现出为“三高三较低”,即高风险、低亏损、低市场需求和较低覆盖率、较低供给、较低投保亲率。
为此,糅合国际经验,根据各地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实际.我国应当主要采行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结合的方式,在政府正式成立专门保险机构或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农业保险经营.实行政府政策反对的同时.希望充分发挥商业性保险运作的市场配备起到,减少财政负担,逐步创建起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农业商业性保险共存的多层次体系、多渠道反对、多主体经营的农业保险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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